关于摄影
如果我们回顾摄影的历史,摄影作为艺术的表达而广泛被社会认可仅仅是二十多年的时间。在此之前则被认作是一种记录史实的纯粹技术手段。近些年来的摄影艺术发生的变化仍然在情节、色彩、光影、构图述事等众多因素上保留了摄影与西方绘画艺术发展历史有关联的方式和特征。摄影被通常认为作为一种手段仍然难以脱离人们习惯的认识和表达方式。但这一历史性的误解则来自于更深层面的哲学意义上的古老而恒久的问题。诸如什么是真实,真实是否可被记录,记录了的真实与现实之间有何种关系……。显然,其结论更像是摄影仅仅是一个幻象而并非真实的反映,这种幻象作为物质存在而成为另一个确凿的事实。无论其物质特征是动是静,是色彩是黑白,是大幅是小张,是化学的显视还是数字模拟。摄影一旦发生,就具有一个新的独立事物的所有特征。这说摄影作为一个物质本身不相同于任何已存在的物质。尽管从表面上看来它来自于对被拍摄物的记录,这个所谓的客观的真实的记录却具有更大的诱惑和欺骗性,更加不忠实现实并质疑我们的生理感受和表达的方式的根基。摄影是狡诈和危险的媒介,媒介就是方式;就是含义;就是无处不在的希望的盛宴和无法取越的绝望的沟坎。摄影最终无法记录和表达真实,摄影将其呈现的真实性将真实推开,使现实离我们更加遥远。
东方人在审美态度上则倾向于另一种可能,他们从来不认为人的艺术活动是认识的手段,或对此命题从无兴趣,而认为认识过程本身的方式,表达认识的方式是认识的最终品质。这个品质就是世界在心里是怎样的。而所谓的外界真实,则更是一段幻象。那个宇宙的真实是有限的和无情的,而属于人的真实更是心理的和情绪的,是不确定、难以琢磨、唯心唯我的。对自我的认识,对自我的内心的感受的认知是否要更加困难和有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