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耀东否认涉案,但叶丽珍坦承,供称陈耀东指示她复制档案,而且收贿时陈也在场。检察官认为陈耀东没有悔意,求刑10年;叶丽珍缴回2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犯罪所得,检方请法官从轻量刑。
承办检察官于知庆指出,故宫博物院从2001年起,将珍贵文物数据制成数字文件,让院藏文物永续保存;陈、叶女不但收贿,还利用台北故宫内控机制不完备,擅自复制留存,幸及时查获。
检方清查被复制的图档,部分是合法或公务使用、部分是申请后未归还;但包括龙藏经、永乐大典、明金刚经及富春山居图、董其昌心经等台北故宫数位典藏文物,都被复制,虽然没证据显示档案已外流,但检方怀疑他们复制动机。
起诉指出,台北故宫2006年欲印制发行龙藏经,指派陈耀东及叶丽珍负责招标事宜。2009年3、4月,得标厂商龙冈公司将打样稿送台北故宫校对后,未如期归还,赵姓负责人行贿陈耀东50万元,希望加速作业。
前年初,叶丽珍与龙冈雇用的分色师口角,要求更换分色师,赵唯恐影响印制进度,再行贿陈、叶女各20万元。
龙藏经出版后,依约回馈台北故宫31套龙藏经。其中23套回馈给出版计划赞助人直贡姜贡法王澈赞仁波切,运费由龙冈负责;但陈、叶以却以不实报价单,向台北故宫诈领45000元运费。
检方指出,台北故宫保存的“景印康熙间内府泥金写本龙藏经(甘珠尔)”是清朝康熙皇帝在康熙八年,征专人以泥金方式用藏文书写,绘有精美佛像图画,全书以贝叶经推蓬装方式,每函约448叶,共108函,极具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