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每个朝代每个地区在不同宗教和不同民族融合等因素影响下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风格和审美意趣。与此相对应,作为历朝历代文化遗存而流传下来的古玩,自然也就有了各自的巨大不同。在这些古玩借助网络这一特殊的平台得以爆发式汇集之后,伴生而来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不良卖家往往利用买家的信息不对等,大玩“以次充好”、“以普充精”的把戏,让对某一地区古玩知之甚少的买家多花不少冤枉钱。
哭笑不得的真象牙
网上时常可以看到:在玉石交易中,俄料或青海料往往被当成和田玉料售出,山流水或山料又被当成籽料出售;而在木器交易中,把大叶紫檀“错卖”成小叶紫檀,把草花梨“错卖”成黄花梨,把新红木“错卖”成老酸枝;或者说在瓷器交易中,把实用器标售成文房器,把冥器(陪葬器)标售成实用器,把南定瓷标售成北定瓷,把地方小窑产品标售成大窑产品。此中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坑骗行为的发生,说到底,就是不良卖家利用了买家的信息不对称——地域跨度太大而对某一类产品缺乏必要的了解,从而给买家下了套。
曾经有位藏友带着一件高价入手的“象牙雕件”请专家掌眼,经鉴定结果发现,此象牙雕件虽然的确是真品,但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象牙制品——一般是指亚洲象或非洲象的牙。这就离奇了,究竟是什么东西呢?答案让人忍俊不禁,原来是古代早已灭绝的猛玛象象牙,在俄罗斯等冻原地区时常会有出土,其“市场价值”(目前国内全面禁止象牙交易,所谓“市场价值”仅为论述需要)远不及前者。事后,当买家找到卖家理论时,卖家却理直气壮,因为当初也的确没有承诺过是什么象的象牙,猛玛的确算是象的一种,它的牙自然也是象牙的一种。所以,买家也只好吃个哑巴亏,算是高价买了个教训。
笔者也曾在收藏之初,将一个粉彩小酒壶当成文房水注(古人给砚台加水的器物)给买了回来,好在交易价当时也不算太贵,所以也没有交太多的学费。但诚如前述,实属把普通实用器当成了文房器出售。
火漆、证书、名家诱惑
如果说前面所讲的包装行为只是卖家在“概念偷换”上玩“暗坑”的话,那下面所要说的,就是卖家明目张胆“明骗”了,在网藏中时常能看到(这里仅论真品的假包装)。
一,假海关火漆。从海外购回的中国文物,经过海关时会被加盖一个火漆——类似于在橡皮泥上盖个戳,火漆会粘留在器物上。假火漆就是冒充海外回流的精品,甚至有时候会被卖家暗示为当年八国联军抢走的中国文物,在激起爱国情操后轻松掏光你的口袋。
二,假鉴定证书。花个三五百元,就能在市场上轻松买到一张某些无良鉴定师亲笔签名的鉴定证书,这已是古玩界公开的秘密。有了“权威”的假证书,卖家就能把普品“鉴定”成“精品”,捞取几何倍数的利润。前些年,国内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假金缕玉衣”事件,就是这股歪风的最典型案例。
三,假图录。不良卖家把自己的卖品图片和其他网上搜来的精品照片(其中不乏各大博物馆馆藏文物)汇聚“编辑”后,请小作坊排版并印刷成册,冒充某某大出版社的正式出版物,自导自演,山寨鸡被包装成了金凤凰。
四,假名家。有的卖家不仅包装卖品,还格外注重包装自己,以自抬身价,谋取厚利。他们往往借着参加收藏讲座或各式鉴定会等机会,拉拉扯扯争着和业内著名专家合影留念,然后四下拿着照片显摆讲“故事”,给道行浅的买家制造定位错觉。这一招也往往很有迷惑性,明明不值钱的玩意,经这么一倒腾,就可以卖出一个高价了——名家圈子里流出来的东西,当然应该有一个名家的价了。
如何防范这些骗术?买家朋友除在收藏中尽量“多看少动”外,不妨多利用外出的机会,到全国各地的博物馆多转转,集中了解各地最具地方特色的藏品,以开阔眼界,明辩藏品来源地及品级。至于假火漆、假证书、假图录等“明骗”行径,实战中买家朋友要格外小心,一定要把持住“就器论器”的鉴别原则,千万不要受器物之外附加信息的过多干扰。要知道,别说其间的各种证明材料难辨路数,就是公开的电视鉴宝节目上,某些“专家”的鉴定结果也是明显另有动机的。打铁还得自身硬,不断储备知识,持续锻炼眼力,方为藏家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