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一幅林散之草书十一言对联立轴现身北京匡时拍卖春拍现场,并以644万的高价创下林散之书法作品拍卖新纪录。然而几天前,南京玄奘寺住持传真法师却在微信上称,“这幅对联是林散之写给南京栖霞寺的,如今被拍卖,如果是真迹,那么涉嫌寺庙财物被偷盗;如果是赝品,那么卖家涉嫌诈骗。”而南京市佛教协会经调查后称,林散之为栖霞寺所写对联目前完好保存在栖霞寺内。一副对联出现“双胞胎”,让事件变得扑朔迷离。
事件回放: 22个字拍出644万
今年6月,林散之草书十一言联亮相北京匡时拍卖的中国书法夜场,联文为:佛日重辉,四面青峦惊昨梦;江天无恙,满林红叶灿如花。拍品说明称,这件作品系林散之1980年为栖霞寺毗庐宝殿抱柱所书,是林老访栖霞寺时所题。林老时年83岁,笔下的线条曲中有直,直中寓曲,刚中有柔,柔中寓刚,从而达到一种清逸虚妙之境。
匡时拍卖副总经理谢晓冬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是近20年来拍场难得一见的林散之精品,对联的长度达到2.9米,是书法专场的重点拍品,估价在五六十万,但经过多位买家的竞价,最终拍出了644万的高价。目前作品已经交割完毕,买家并未对作品的真伪或合法性提出质疑。
22个字拍出644万,平均一个字超过29万元,堪称天价。
然而,很快有人提出质疑。传真法师告诉记者,7月初他到北京参加一个书画交流活动,期间有人得知他曾筹拍过电影《栖霞1937》,就把拍卖的信息告诉了他。“我在栖霞寺出家多年,当时栖霞寺藏有几十幅书法作品,作者既有萧娴、林散之等书法名家,又有白崇禧、廖耀湘等政治人物,我曾看过林散之写的这幅对联”,传真对记者说,“如果是栖霞寺外流的,那肯定是件大事。”
回南京后,他向公安等多个部门反映此事,要求调查林老写给栖霞寺的墨迹是否还在,是否被调包,最后获得了南京市佛教协会的正式回复,称林散之为栖霞寺所写对联完好保存在栖霞寺内。
疑点解析: 草稿?盗卖?赝品?
疑点一:
拍品是否为栖霞寺流失?
传真法师告诉记者,当他看到拍品的照片后,认出上面的文字就是林散之为栖霞寺所写,他第一反应是怀疑寺内墨宝遭到盗卖,所以进行了实名举报。
南京市佛教协会驻会副会长马荣恩昨天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经过调查,可以肯定的是,林老所写对联仍然保存在栖霞寺内。那幅对联和拍品文字基本相同,只是寺内的那幅题有“栖霞宝寺纪念”,而拍品则是“栖霞寺留念”。记者拨打栖霞寺住持隆相法师的电话欲求证,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疑点二:
拍品是否为赝品?
也有人认为,如果不是栖霞寺墨迹外流,那么不能排除拍品有可能是赝品。
著名书画鉴定家萧平曾在匡时拍卖的预展上看过这件作品,昨天,他告诉记者,林散之先生的作品存世较多,鉴定起来并不困难,他认为这件拍品就是林老的真迹:“每个字都有两个拳头大,应该是抱柱楹联,本应刻好后挂在柱子上,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栖霞寺没有刻。”在他看来,这幅字写得既苍劲遒劲,又含蓄秀润,细品起来很有滋味。
但也有一位圈内人士表示,他上网仔细研究了拍品的照片,认为确系林门的字,但是林散之还是林门弟子所书尚存疑。当时林老年逾八旬,字体有所变化也正常,但也不排除林老写了字后,他的弟子临摹了一幅,之后因种种原因流落到市场。
对此,匡时表示,暂时不对该事件作过多评价,如果权力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肯定会全力配合。谢晓冬表示,拍卖前公司已请有关专家把关鉴定,他们坚信该拍品是林散之真迹。
疑点三:
林散之当时写了不止一幅?
经记者多方打听得知,这件作品的送拍人就在南京,但是此人出于保护隐私的考虑,拒绝接受采访。
有一位自称知情者告诉记者,因为是写给栖霞寺的,比较重要,因此当时林散之写了不止一幅,选了比较满意的一幅交给栖霞寺,而不那么满意的一幅则随手送给了别人。后来这件作品被装裱后拿给林散之看,林老见那人如此珍爱,就补上了章款,至于作品是如何流传的就不得而知了。
江苏新华文化艺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美术评论员魏长健也比较倾向拍品应该是一份“草稿”的说法。他说,林老是个严谨的人,尤其是为重大活动、重要场所写字,一般会多写几幅,挑一幅比较满意的。据他所知,林老为日本友好协会就写了两幅,一幅在日本,还有一幅就在自己的朋友手中。从字体上看,此次的拍品隶中带行,有种人书俱老的味道,不讲究一笔一画,但更见天真、虔诚,符合林老为佛寺写字的心境。
事件走向:
能否由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对以上一些回应,传真法师表示并不能完全信服:“现在栖霞寺那幅墨迹是否就是当年的真迹?是否会被调包?只有组织鉴定专家进行鉴定,才能得出权威结论。”
他还透露,上世纪80年代,栖霞寺有一位振环老和尚,配合南京市文物局对寺庙内的书画进行过统计并登记造册,此次既然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并且引起社会关注,应该顺便比对一下名录,看是否所有的名家书画都保存完好。
萧平表示,如果栖霞寺愿意公开展示林老的书法,哪怕是公布照片,让大家比对一下,事情很容易真相大白,平息各种质疑。
但组织专家鉴定其实并不容易。记者了解到,省和南京市都有专家鉴定委员会,南京教院也有文物鉴定站,但这些机构只为各博物馆或应司法机关要求提供鉴定服务,不对民间开展鉴定。这个规定的本意是为了避免鉴定专家过多卷入利益关系,影响公正性,但它导致的结果是,市场上没有具有法律效应的权威鉴定机构。接下来有关部门是否会组织专家鉴定,仍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