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鉴定方法
4.1 质量
4.1.1 方法原理
实测被测样品的质量,以克(g)表示。
注:国际珠宝业通常用克拉(ct)作为珠宝玉石的计量单位,1g=5ct,即1ct=200mg。本标准规定在使用克拉时必须在克的后面加括号表示,如:2.000g(10.00ct)。
4.1.2 仪器
电子天平或其它衡器,样品质量<100g时,所用衡器感量不大于1mg;样品质量>100g时,所用衡器感量不大于1g。
4.1.3 操作步骤(电子天平)
a.电子天平预热,稳定至零位。
b.将样品清洗后轻放至样品台。
c.稳定后读数。
4.2 密度
4.2.1 方法原理
在本标准中,密度(p)是指单位体积物质的质量。单位为g/cm3。
4.2.2 仪器
电子天平或其它衡器,感量小于等于1mg。
4.2.3 操作步骤
a.调整天平至水平位置。
b.根据样品选择所需要的液体介质。
c.分别测量样品在空气中的质量(m)和在液体介质中的质量(m1)或直接测量其两者之间的差值(m-m1)
d.代入密度计算公式。
4.2.4 结果的表示
样品的密度按下式计算:
m
ρ= ————— ×ρ0
m-m1
式中:ρ--样品在室温时的密度(g/㎝3)
m--样品在空气中的质量(g)
m1--样品在水中或其它液体中的质量(g)
ρ0--不同温度下,水或其它液体介质的密度。
注: a.可使用水或其它液体介质,但要注意某些有机液体对某些样品的破坏性。
b.不同的介质在不同的温度时,介质密度(ρ0)不同,详见表1、表2。
c.样品过小(<0.005g)时,测量的密度误差大,不能作为鉴定依据。
d.样品被其它物串连在一起或被镶嵌在金属饰物或其它饰物上时,不要求测量密度。
e.遇多孔样品或液体介质对样品有损时,不要求测量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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