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该画出现在了哈市市民金海滨个人红色珍品收藏展上,不料,展出中途上演了油画作者冯庆、马原向收藏者金海滨抢画的惊人一幕。抢画风波最终以冯庆、马原将收藏者金海滨诉至法院收场。近日,省法院终审判决,创作者冯庆和马原向收藏者金海滨索要文革时期《毛主席观看哈尔滨市容》画作未获法院支持。
回溯——
这张油画的创作始末
1972年,正值哈市要举办“纪念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讲话发表30周年”大型美术作品展览会,展览重点将突出“毛主席视察黑龙江”、“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军民联防”四个方面的内容。而1943年出生的冯庆和1928年出生的马原,当时作为原黑龙江省展览馆的专业美术工作者,由展览馆指定主题和创意并利用展览馆提供的物质条件,耗时数月,二人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共同创作了长约3.8米、宽约1.46米的《毛主席观看哈尔滨市容》油画作品。该幅作品逼真地再现了当年毛主席站在哈尔滨国际旅行社楼顶观看哈尔滨市容的情景。当时的展览会大获成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展览结束后,这幅油画便一直存放在原黑龙江省展览馆里。
2010年2月,冯庆在哈市市民金海滨举办的“隆重纪念毛主席视察黑龙江60周年——金海滨收藏珍品大型展览”上看到了这幅久违的油画。当时冯庆和马原便向金海滨索要这幅画作,遭到了金海滨的拒绝,于是两人便在同年5月,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金海滨,要求他返还该油画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案起——
展览结束前上演抢画风波
近日,记者采访到了今年56岁的收藏者金海滨,“从1980年我的第一件收藏品——一枚毛主席像章开始,这32年来,我始终认为激励我进行‘红色收藏’的动力,是我觉得自己是在收藏一段历史,珍藏一段回忆,它可以让后人在探寻那段历史时有证可寻。”
回忆起那天展览上画作险些被抢的经过,金海滨至今心有余悸。2010年2月26日,金海滨以个人身份自筹资金举办了“隆重纪念毛主席视察黑龙江60周年———金海滨收藏珍品大型展览”,展览免费开放供市民参观。在这次展览的资料上写着:“金海滨是一名收藏爱好者,在一次偶然的机遇中,由于金海滨的抢救性收藏,使得一批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艺术品存留至今,为保护传承历史文化,立之一功。当年这些重要的艺术品诞生在黑龙江省最高艺术殿堂,展藏于黑龙江省最高艺术殿堂,是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资源,有的作品在全国独一无二。”
当时,金海滨看着熙熙攘攘的参观人潮,看着大家对自己的收藏品表现出的浓厚兴趣,内心兴奋又欣慰。不想,这时两名民警走进展览馆,来到金海滨面前表明身份,正在金海滨纳闷时,两名民警告诉他:“我们接到报案,说他们的画丢了,发现就在你展出的画作之中。这样吧,等这两天你的展览结束后,到我们派出所说明一下情况。”
两天后,展览进行到最后一天,14时左右,正当金海滨给参观者讲解一件收藏珍品的来历时,突然有一群人冲进了展厅,人群中一位老人走上前说:“我已经报案了,今天我是来拿画的。”金海滨这才回想起来前一天民警对他说的话。正说着话,冯庆身后的20几个人已经开始直接动手到墙上摘那幅《毛主席观看哈尔滨市容》的画作。很快,接到报警的民警赶到现场维持秩序。
3个月后,冯庆和马原一纸诉状将金海滨告上了法庭。
讲述——
涉案油画是捡来的
谈到《毛主席观看哈尔滨市容》这幅画作的由来,金海滨回忆起了当时的情景:“1989年夏天,我无意中经过原省展览馆,发现院内有很多毛主席塑像和画作。原来,这里正在进行展馆布置和维修,展馆内以前的东西就放在了外面,与建筑垃圾混放在了一起,其中,有很多雕塑和画像已经损坏。看到这个场景,我心里一阵难受,随后就找到了当时展览馆的后勤部主任,证实了这些东西确实是不要了,于是我向他提出了想要收藏的意思。那位领导想了想之后,跟我说觉得要是有用的,就可以捡走。这样,我就从那些物件中选择了损伤比较轻微的8幅油画(其中含涉案油画)和4幅巨幅照片。现在想起来,我跟这些油画和照片真的是挺有缘分的,应该属于抢救性收藏。”
两名原告——
要求返还原画
冯庆和马原认为,二人在创作油画作品《毛主席观看哈尔滨市容》时耗费了大量心血,为了能生动刻画、逼真再现,二人除了查阅了大量的历史书籍,还找来当年参加过毛主席视察哈尔滨的人员了解情况,找到其他工作人员扮演历史人物来营造当年毛主席和周总理站在哈尔滨国际旅行社楼顶视察的气氛,并在绘画选景布局方面下了很大工夫。展览结束后,油画一直都存放在展览馆里,直到1990年9月,我国著作权法正式颁布,二人了解了有关规定后,曾到原黑龙江省展览馆想取回自己的作品,但当时并没有找到。二人在近20多年的时间里,通过各种方式打听油画的消息,却一直没有得到回音。
直到2010年2月,冯庆在展会上看到了自己思念多年的作品后,找到了画展主办方金海滨提出索要此画。当时金海滨称这幅油画作品是自己通过合法方式收藏的,但又拿不出任何合法手续。而且,金海滨在近些年里,曾多次举办红色油画展,在历次展览中均包括这幅油画作品,但对油画作品的作者却只字不提,冯庆和马原认为金海滨侵犯了二人的作品展览权。于是,二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海滨返还油画,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二人明确表示放弃赔偿经济损失诉讼请求,只要求返还原画。
法院判决——
原告败诉
2011年12月,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冯庆和马原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原黑龙江省展览馆自成立之日起即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其主要职能为宣传、弘扬毛泽东思想,举办“纪念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30周年”美术作品展览也是履行职能之行为,展览馆也为展览所需的创作材料、展览布置等支付了相应的活动经费。并且,在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政治环境下,因涉案油画的创作、展览而产生的政治风险及相应后果也是由原黑龙江省展览馆承担。根据现有证据,冯庆和马原当时作为黑龙江省展览馆的美术创作人员,是按照原黑龙江省展览馆的要求及安排,利用原黑龙江省展览馆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为展览活动创作完成的涉案油画,所以应当认定原黑龙江省展览馆为涉案油画的所有权人。二人并非涉案油画原件的所有权人,其要求涉案油画目前的持有人金海滨返还原物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说案: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它是特殊历史时期职务作品所有权产生的争议。美术等作品的著作权和原件所有权可以分离,著作权人并不当然是作品原件的所有权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对此案的裁判,明确了对特定历史时期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认定,不应脱离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及社会环境,应综合考虑作品的创作者、作品原件当时的所有权人、作品原件现在的合法持有人(收藏者)之间的利益平衡。
——省法院民三庭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