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马斌伙同几名身穿迷彩服的男子手持尖刀翻墙进入到仓库内,劫走900余公斤的俄罗斯玉石原料。格尔木公司报案,称这些玉石进价就高达700余万元。
2010年8月9日凌晨2时许,马斌等人翻墙进入仓库值班室,将两名值班保安用绳子捆绑,并用胶带封住两人的嘴,然后将值班室内的监控设备砸毁。
另外两名保安听到狗叫,起床想查看情况。此时,几名男子冲向宿舍区,持刀对他们一顿乱砍。几分钟后,两名保安受伤倒在血泊中。控制住4名保安后,马斌等人打开仓库大门,一辆货车开进仓库。顷刻,仓库内的1.5吨昆仑玉籽被洗劫一空,货车满载而去。
2010年9月27日凌晨,马斌等人再次来到大鲁店村,货车再次停在格尔木公司仓库院门口。身着迷彩服,脸涂油彩,手持砍刀的数名男子跳下车,翻墙进入仓库。当第一名男子爬进院后,突然警报声大作,院中原本圈养的狼狗此时却散养在院内,狼狗对着蹲在墙头的男子狂吠不止。
正准备跳下墙的那名男子手持砍刀不知所措,正在爬墙的3名男子慌忙从墙头跃下,几人仓皇中爬上货车逃走。
这一次,警方依据监控录像,顺利找到了涉案货车,并顺藤摸瓜抓获了马斌、马有林等7名嫌犯。
检方指控,马斌等人盗抢玉石原料共计2.5吨,销赃得款240余万元,并在抢劫过程中砍伤两名仓库看管人员,分别造成轻伤(偏重)及轻微伤后果。
主犯马斌是青海农民,开庭时供述,他们把玉石原料运回青海,以1400元一公斤的价格卖出。
据了解,被盗抢的格尔木公司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捐赠商。
北京奥运会选定昆仑玉为奖牌用玉后,昆仑玉籽身价一路看涨,从每块10万元涨到每块100万元。
法院审理
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马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罚金41000元。
以抢劫罪判处马有林有期徒刑13年半,罚金27000元。
以盗窃罪判处马乙四哈克有期徒刑11年,罚金11000元。
其他人分别获刑。
一审判决后,7人上诉至二中院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