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在中国的艺术品市场中,可谓一枝独秀、风头无二。艺术品基金、机构收藏都把拍卖会当做首选的购买和销售艺术品的最重要通道。相反,艺术市场中最基础的主要经营业态——画廊却倍受冷落。
提高佣金收费标准
艺术市场的交易中,拍卖行占的比例过重,就会隐藏诸多隐患,时间久了,对整个艺术市场生态结构的破坏将难以修复。
今年春节以后,拍卖业两大国际巨头苏富比和佳士得争先恐后地提高买家佣金收费标准。在艺术市场中充分掌握话语权的拍卖行,自然不需要看别人脸色行事,而是强调自身的利益最大化。
历史中苏富比和佳士得每一次调拥金,都遇到艺术市场各方势力的愤怒抵制。1975年,佳士得率先收取买家10%佣金,苏富比立刻跟进。英国古董商协会和伦敦艺术经销商协会都曾聘请律师企图阻止苏富比和佳士得收取佣金。1995年,佳士得和苏富比再次合谋收取佣金,这次佣金调整让两大拍卖行迅速增加了利润并走出了经济低谷,但是也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2001年12月23日,美国纽约曼哈顿地区法院认定,苏富比、佳士得拍卖行联手恶意操纵拍卖佣金价的罪名成立,判处苏富比拍卖行董事会主席陶布曼有期徒刑3年,并交纳最高罚款35万美元;苏富比拍卖行除开要上缴4500万美元罚款外,还要和佳士得拍卖行共同向受害客户支付5.12亿美元的赔款。
近百年来,国际拍卖巨头身经百战,锐意进取,不仅拥有了毋庸置疑的话语权,同时也成为拍卖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在拍卖业全球化的征战中,苏富比和佳士得已经形成较为完美的竞合关系,在寡头经济中,合作意味着更大的市场份额、更大的销售收入和更低的成本。
追逐利润贪婪成性
显然,佳士得和苏富比是让国际艺术市场又爱又恨的坏孩子,他们提供的优质服务无人能够替代,而他们对利润的追逐贪婪成性,让大家爱恨交织。
拍卖是一种“低级”的商业行为,事实上在很多行业中,拍卖这种初级的竞价交易办法早已被淘汰了。就像决斗,随着文明不断进步,用蛮力解决争端的方式被摒弃。但是拍卖这种古老的竞价交易模式,在艺术品、古董等行业中得以保留,首先是标的物的稀缺性,甚至是唯一性;其二是买方市场的饥饿感,标的物一定要奇货可居,有多个买家参与争夺。
在欧洲有一种说法,“拍卖行是做躺着的,而画廊是做站着的”,意思就是拍卖行的眼光朝向过去,而画廊则是以经营在世艺术家作品为主,眼光朝向未来。换句话说,拍卖行是对艺术史中的作品再次梳理和再次确认(但是能超越艺术史,并在历史暗室中挖掘新作品,企图改写艺术史的事件百年不遇几次)。而画廊则是对艺术史的续写,永远关注艺术史的最后一页,当画廊代理的艺术家企图塞进艺术史的倒数第二页时,画廊的学术判断基本上就算没戏了。
自炒自卖越来越多
那么被我称为“低级”的拍卖业,现在在艺术市场中顺风顺水,甚至叱咤风云,为甚?抛开拍卖企业的奋发与努力外,要想谈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分析一件艺术品、古董的价格形成的原因,即:如何为它们定价?定价权既不在专家也不在卖家手中,专家一系列的严密论证只是供买家参考,而卖家可以选择卖或不卖和以什么价格卖。于是,拍卖行此时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要找买家还要营造抢购气氛,让买家热血沸腾报出更高的价钱……这听起来像是回到了“决斗”的时代!实际上拍卖行上演的正是决斗。从这个角度分析拍卖行为,显然不是一种合理的经济行为,而是充分利用了人的贪婪本性。原本两种不同期待的角色在落槌的瞬间达成了新的价格联盟,落槌前,卖方希望拍出最高价而买方希望价格相对低一些,而落槌后的瞬间,原来的买家立刻产生了更高的价格期待,成为标的物新的价格护盘人。
在2000年以前或者更早一些时候,欧洲和西方很少有在世艺术家的作品进入拍卖行,即使偶尔出现也是顶级艺术大师的代表作品。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如果在公开场合看见画廊老板和拍卖公司主管在一起喝咖啡,几乎可以当成见不得人的事情。至于艺术家本人将自己的作品直接送拍也是从来都没有发生过的。但是到了90年代的中后期,中国人破坏了这一几百年来游戏规则。到了2000年以后,中国自炒自卖的画家越来越多。至于到了2007年,中国的艺术市场井喷,中国人则将拍卖业曾经的好传统彻底毁掉。
然而坏榜样是会传染的,2008年英国的赫斯特也直接将作品送拍,甚至举办专场拍卖,现在回想起来,即使对于赫斯特本人,那也是一场噩梦的开始。而对于整个欧洲和西方艺术市场而言,赫斯特带了一个坏头。近几年在纽约和伦敦的拍卖市场中也出现年轻艺术家的作品送拍,但这并不是什么好事情。即使在美国和英国这些国际艺术品最重要的市场中,哪怕这些艺术家身后有重要的画廊托举,在不久的将来,这些亲手种下的苦果都会将艺术家毕生建造的大厦瞬间颠覆,不过是需要时间和量的积累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