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水养鱼到一定程度便要退而收网。日前,国家文物局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对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以及新修订了《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在此基础上,国家文物局于7月5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围绕相关文件进行了专题解读。围绕文物收藏、流通的管理创新,譬如“鉴宝节目不得搞经营、出土出水文物等8类文物不许拍卖、文博工作者对文物不收藏不买卖”等具体规定的出台或将为广大收藏爱好者带来更多的保障,同时也将从文物流通的源头以及各个环节上堵塞漏洞。规范、完善、约束、治理,在带给人们安全信号的同时,何尝不是揭露一直以来的业内乱象?
先说广播电视鉴宝节目。此次国家各部门围绕鉴宝节目出台的规定中,可概括为“三不得”,是对栏目经营、栏目内容和参与嘉宾三方面的约束。“三不得”的应运而生绝非空穴来风,亦非“此地无银三百两”。最有代表性的事件恐怕是前段时间某卫视鉴宝节目中的“女嘉宾干爹赠送翡翠”事件。在节目中“女嘉宾”还与该节目一个鼻孔出气,做完节目随即“反目成仇”,遂即揭发该栏目将其设为“嘉宾托”。被曝光的问题更引发大家对该栏目其他问题的猜测,毕竟一颗老鼠屎掉锅里,整锅汤都要坏掉。广播电视是社会公器,因一档栏目的无良而使得公众对媒体本身进行猜测、揣度,徒增乱象。
再者,针对文博工作者的规范,透过号召、鼓励文物专家参与文物鉴定类节目的规定也可看出,之前我们在电视屏幕上看到了多少伪专家。这些伪专家,鉴宝节目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的就是借“专家”的翻云覆雨手,制造些噱头、卖弄点看头、留下点嚼头。一本好经一旦念歪,不仅负了广大鉴宝节目受众的心,还伤了媒体形象、乱了文物市场。
我们知道,文物流通和鉴定,是一项专业化程度高、技术含量大、对经验水平亦有要求的学科。收藏反映盛世,但一个社会时时表现出对古玩的趋之若鹜,更反映了当下人们的一夜暴富、发笔横财的不良心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旦“鸟为食死、人为财亡”般爱财、取财,其实反映的是一个社会的癫狂。
正如文物的流通市场更应积极倡导对文物的文化鉴赏和审美意趣的强化,我们首先看清生活中那些隐藏在种种浮华之下的虚假,便能少些与无谓、与纠结、与可笑之间的互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