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陪台湾的陈绫蕙和郑乃铭在上海闲逛。陈小姐说,她对大陆未来的美术展览业非常有兴趣,希望我为她提供一些有益的资讯和联络。她觉得,随着大陆经济的起飞,拍卖、画廊和艺博会等艺术市场产业兴起,国际间的美术展览交流肯定会更加频繁和活跃,对推动民众的审美鉴赏、美术教育等都有好处。以她在台湾办展的成功经验,民间财团出面来搞美术展览,政府会非常支持,因为这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部分,办了政府想办而没有财力、人力办的事情。我当时很是心不在焉,就我当时在佳士得拍卖行工作的经验,进来办一个拍卖预展就非常吃力,遑论办个国际美术馆收藏级的大展。
现如今,我们已经办过风光的奥运会,华丽的世博会,还有无数亮眼的国际性盛会。但,看了《东方早报(微博)·艺术评论》对毕加索大展中方总策展人谢定伟关于毕加索大展的采访报道之后,依然发现,没有想到十多年过去了,要是由民营资本组织,从国外“引进”一个美术展览,竟然还是那么艰难。
也许看展览者永远不了解做展览人苦在哪里。许多外行还以为只要把东西运进来,挂上墙就可以了,摆地摊的还担心城管“骚扰”呢。殊不知谢定伟作为“2011毕加索大展”中方总策展人,在采访里面现身说法,为我们大倒“苦水”:这是一个国际同级别展览中投资成本最高的展览;在中国馆里面搭建展览场地,花费数百万元,等于重建一个美术馆;技防和安保的苛刻要求,让展览成本平添许多额外负担;为了支付毕加索美术馆要求的100万欧元借展费用,他们奔走于各个相关部门之间(海关、文广局、外汇管理局、外经贸委)申请外汇额度,因为没有合适的政策法规配套,相互之间各有各的说法,来回踢皮球,最后还是以“酌情特批”了事。
中国的文物艺术品展览,无论是引进还是出国,一直有一套严格的审批制度。如果想引进一个展览,首先要向当地主管部门(文广局、文物局)提出申请,获得一个批文以后即可拿着批文到海关办理进关手续,展览结束再经海关检查办理出关。看起来简单,实际做起来,步步惊心。首先申请单位必须有一定的资质,否则就要挂靠一个有资质的单位合办或协办,不是说有钱就能办展览。其次,必须提供展品的详细清单目录和照片,以备审查,看看里面有无“不适宜”展览的东西。“不适宜”的范围很广,政治的、宗教的、国际争端的、黄色反动等等。虽然,高水准的美术展览很少牵涉到这些禁区,但对不起,这个程序必须走。据说这一审查制度以前相对宽松,有清单没图片也行,但2009年出了一件“不适宜”的事情,于是文化部发文规定,主办方必须提供展品照片和详细目录,所有进口展品必须一对一检查。另外,2011年开始规定,批文下来,去海关办理进口手续时,有的必须支付保证金,保证金在展品出境后退还。
光进口环节操作起来就蛮复杂了,展览还包括保险、运输、安保、场租、搭建、宣传等等环节,作为一个民营机构没有丰富的经验和人脉关系是很难一下子理顺这些环节的方方面面。
据博物馆方面的专家介绍,他们搞个专题展,1000平方米的搭建费用,如果是墙体没有橱窗的,费用大约40万元左右。如果有橱窗,大约120万元左右。如此看来,毕加索大展搭建费用花费数百万元,那就是“为喝牛奶买奶牛”的价钱。上海博物馆最贵的“引进”展览,是2006年和大英博物馆合作的亚述文物展,很多石雕非常笨重,运输困难。即便如此,加上保险、运输等费用,总共也就花费900万元人民币。至于那100万欧元的“借展费”,也有专家认为巴黎毕加索美术馆方面收得“很不客气”,笔者看过展览,深有同感。
相比起来至少欧美国家“进口”政策显然宽松。国内有许多博物馆输出展览到欧美,在出入境的手续上非常简单,几乎不管,反倒是对濒危动植物的检查要严厉得多。
我们的相关政策确实非常滞后。有一位著名的台商,同时也是一位文物收藏家。他一直有个设想,就是希望把自己在台湾收藏的文物拿到上海,放在自己的企业博物馆里陈列展示。当然,他希望能有藏品进出的自由。就是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有关部门大家“积极”磋商有两三年了,至今仍然悬而未决,原因就是没有一个相应的法规和他的要求配套。
如果我们将带有贸易性质的进出口展览,如艺术博览会和画廊展览等一并加以讨论,会更加凸显相关政策的滞后。随着中国艺术市场的飞速发展,各种艺术博览会,画廊展览频繁活跃。然而,相关人士对此却大叹苦经。比如,某外国画廊要参加上海的一个艺术博览会,除了审批的环节,如果现场发生交易,东西被人买了,按照规定,东西不能马上被买家取走,先暂时存放海关保税仓库。你需要先向相关部门申请批文,大约一个月后批文下达。然后拿着批文,根据交易数额到海关交税,进口税加增值税的总额大约是30%,今年据说进口税下调为6%,林林总总加起来也要23%多。买家交完税后才能从仓库里面拿到东西。对许多收藏心切,喜欢当场拿回家欣赏的人来说,这种规定无疑非常“扫兴”,交易的成功率也大打折扣。另外,上海春季艺术沙龙的王燕告诉笔者,他们春节期间将去美国参加洛杉矶艺博会。遭遇的尴尬是,由于其他形式的出口需要向海关支付押金,只好选择临时进出境方式。这样一来,按照海关规定,所有展品在博览会期间一律不能买卖,即使有交易,东西也不能被拿走。要全部展品先回来,办好手续完税以后,再寄出去。“这个生意怎么做啊?!”王小姐感叹。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画廊十几年的老张告诉笔者,国家的种种规定和繁琐手续,实际上既阻碍了正常的文化交流又派生出许多非正当手段。比如,北京就有各种“搞定”公司。另外,画廊引进展览或参加博览会时,如果体量不大,如摄影作品,可以通过邮寄或随身携带方式进出,免税的同时也省掉许多手续上的麻烦。还有就是选择“离岸”交易,或者就地创作,甚至以假乱真等方式,花样繁多。老张说,“我们虽然口头上讲增进文化交流,讲文化大发展,其实许多制度是在给你增加麻烦。仅税收一项,艺术品交易中国大陆要30%,中国台湾10%,中国香港免税。去年新加坡办艺博会,为和香港抢生意,特别规定博览会期间免税。既然在国内买这么吃力不讨好,那还不如到外头买。”王燕也表示,现在沙龙通过正规渠道进来的展品,从原来的一个集装箱变成每次仅有几十件,“其实吃亏的还是国家!”
笔者有幸参与过七八次境外拍品到大陆的预展筹备,深知“搞个展览累死你”的苦衷,细节繁多,关卡重重,即使在门口贴几张海报也要向有关部门申报审批,标语横幅更是如此。印象最深的是一次去北京展览,一路“雁过拔毛”不用说。最好玩的是,我们与王府饭店宴会厅签订的合同规定,13日晚上12点以后进场搭建,14日搭建布展,15日开放。结果14日早上,饭店竟然告诉我们,早上他们还要为一个团队自助餐提供场地。他们想当然地认为,进场就是把东西运进来而已,是不用占什么地方的。十多年过去了,这样的低级错误想必不会发生。目前国内的搭建水平、硬件设施,可以讲,只要有要求、肯花钱,可以和国外达到一致。但在制度规章的优化改进以及政府服务意识的提高上,好像仍无明显进步。
上海的“毕加索大展”好像比台北“落后”不止十年,我们的民营资本“引进”国际展览,还有许多学费要交,慢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