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帮我找回了铜鼎和瓷壶,帮我圆了一个心愿!”日前,正在重庆市三合监狱服刑的游某在其妻子探监时带来的《扣押物品返还清单》上签字后,不停地感谢办案检察官。
游某是一名古玩收藏爱好者。2011年3月,游某得知有人在三峡库区长江边盗挖出一匹铜马后,便以上百万元的价格购得。2014年7月,游某在向他人出售铜马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在抓获现场,公安办案人员从游某身上查获铜马1匹,铜鼎和瓷壶各1个,并出具了《扣押决定书》。2015 年3月,法院以倒卖文物罪判处游某有期徒刑三年,其倒卖的国家二级文物铜马被依法上缴国库,但判决中未涉及铜鼎和瓷壶。
2015年12月,游某在监狱与家属会见时,得知案发时其随身携带的铜鼎和瓷壶办案单位至今尚未退还。于是,游某怀着试一试的心态写了一封申诉信,要求公安机关退还扣押的铜鼎和瓷壶,并将申诉信投入设在监区的检察官信箱。
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派驻三合监狱检察官收到信件后,及时向游某了解了情况,调阅案卷,并联系了公安机关。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查实铜鼎和瓷壶属游某个人合法收藏物品,并非涉案物品,遂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今年3月,游某的家属在公安机关领回了铜鼎和瓷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