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买到假翡翠 店主:2800元想买翡翠,自己也该有判断
在淘宝、京东等网购平台买到假货,可以找网购平台或者12315投诉举报﹔但是在微信朋友圈买到假货该怎麽办呢?
近日,乌鲁木齐市市民陈菲菲在微信朋友圈裡买到了假翡翠,当她向这位微信朋友提出维权时,对方却神秘消失了。
据了解,陈菲菲近日在微信朋友圈裡看上了一块翡翠冰种吊坠,卖2800元,而在实体店裡像这样成色的翡翠都要卖到一两万元了。“该微商说还附带国检証书,应该不会是假的吧。”陈菲菲这样想。
3月2日,陈菲菲跟卖翡翠的微商“我家翡翠”在微信裡聊了一阵后,了解到对方在云南开有翡翠加工厂,在微信朋友圈裡出售的所有翡翠都是出厂价,价格仅为实体店的10%-20%。为了让陈菲菲相信“我家翡翠”店开办有翡翠加工厂,店主还给她发了翡翠加工厂的照片,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照片。
经过反复确认后,陈菲菲相信“我家翡翠”店主说的话了,于是下单买了一款2800元的兔子吊坠,“我属兔,据说属兔的羊年运气不太好,想买个吊坠佩戴转转运。”陈菲菲说。
给对方银行卡裡打完款后,陈菲菲3月7日收到了顺丰快递送来的翡翠。
“看上去挺漂亮的,很多同事看了都夸赞呢。”陈菲菲说。
然而,3月8日当她到乌市几家销售翡翠的实体店去验証时,很多看过翡翠的专家都说这是假的,国检証书可能也是伪造的。“手续齐全,怎麽会是假的呢?”陈菲菲纳闷地问。
将信将疑的陈菲菲不甘心,回家后通过微信询问店主,刚开始对方一直不承认所卖翡翠是假货,但被陈菲菲问急了,对方承认是假货,最后冒出来一句,“2800元想买冰种翡翠,自己也应该有判断吧。”
说完这句话后,“我家翡翠”立即消失,然后陈菲菲被拉黑。
“当时,隻顾跟他商量如何退赔,忘了保存証据,结果对方突然拉黑,什麽証据都没保存上。”陈菲菲回忆说。
现在陈菲菲手上隻有给对方银行卡付款的証据,给新疆12315打电话举报,12315建议她向“我家翡翠”所在地投诉,又给“我家翡翠”所在地云南那边12315打电话,云南那边就没查到有该企业。现在,陈菲菲维权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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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遇假货维权不易
伴随著微信用户的激增,最近一两年微商也出现了,注册一个微信号,配上商品图片和说明文字,一个低成本的“微店”就诞生了。但是这些产品的质量和来历却难以说清。
由于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商品大多是个人行为,这使得买到假货也很难维权。
针对陈菲菲买到疑似假冒翡翠的案例,自治区人大立法咨询专家组成员、自治区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李新律师认为,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商品是近年出现的销售新模式,由于立法相对滞后,目前尚无法律法规直接进行规范,与其相近的法律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但是微信朋友圈能否界定为网络交易平台、能否适用上述规定尚有争议。
自治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微信朋友圈进行交易时:一是要了解清楚卖家的真实身份信息﹔二是要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大件商品最好签订书面买卖协议﹔三是要保留银行、支付宝汇款等支付凭据,接受汇款的账户要与卖方身份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