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摄影,一个敏感的题材,一个令摄影家们雾里看花的是非之地。不妨说,在我们摄影艺术世界里,风光、人像、体育、舞蹈、静物、广告、建筑等各种题材的作品争奇斗艳。唯独人体艺术、人体写真之人体摄影,还悬垂着厚厚的纱幕……
凭心而论,这纱幕十多年前便已被静静打开。首先是在中国美术馆举办的“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上,少量的国外人体摄影作品登台亮相。继而从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第十四届全国影展以来的历次全国性摄影艺术展览上,以人体为题材的人体艺术作品崭露头角,但又都以含蓄朦胧的面貌出现。随后,中国人像摄影学会举办的第八、第九届全国人像摄影展上,也陆续出现了以人体为题材的作品。一些摄影杂志也陆续少量刊登一些国内外人体艺术摄影作品。少数国内外摄影家,如张晓雄、柴志荣举办了小规模的人体摄影作品展。如郑宪章、张华铬出版了发行量不大的人体艺术摄影作品画册。福建青年摄影家协会还举办过“ 人体艺术摄影”比赛。 人们谨慎地控制:数量,不要大;影响,不要大。
人们小心翼翼地走进这块是非之地。
其实,这是个理应打破的禁区,这应是理直气壮的创作天地。
现代文明也正是几千年人类文明的后续,正是文明的进程,人类逐渐发觉了自身的美。早在古希腊文明中,人体就被认为是最和谐、最匀称、最美丽而又最有力量的造化,他们认为“健全的精神寓于健全的身体”。以“维纳斯”、“掷铁饼者”为代表的古希腊雕塑,便是对人体典雅美和矫健姜的发现和礼赞。
文艺复兴时期,时代的巨人们,为了恢复人性的尊严,潜心研究人身结构、运动、 肌肤、骨骼,从而使人们对自身美的感觉走向理性。达·芬奇、米盖朗基罗、拉斐尔等的作品赞颁人性的解放、人性的力量、人性的尊严、人世的幸福,成为震撼人心的庄重宣言。
既然如此,为何当人们把镜头对准人体时又往往有人认为不道德甚至非法呢?
这纱幕之后自有其比较复杂的原因。第一、摄影是科学的手段,具有写实凭证的品格。假如不加以艺术上的提炼与升华,人体艺术照片上的形象与全裸人体的真人毫无二致,这自然不会被社会认同。再者,摄影的现场性又会使人联想到拍摄的情景,假如照片并无艺术性可言,被摄者的父母及亲友不能容忍自也在情理之中。第二、一些伪君子惯以恶语伤人以示自己的高明,"清高"与"纯洁",混淆了舆论的是非。第三、在拍摄人体艺术作品的人群中,存在少数的害群之马,他们不是以赞颂生命之美为目的,而是借机窥人隐私、骗人骗己,以至言语不洁,行为不轨,造成极恶劣的社会影响。
因此,人体摄影是较其他题材更为艰难与严厉,不宜轻易从事的拍摄活动。人体摄影应该重视艺术创造而超脱于客观写实;人体摄影应该是精神的表现而不限于生理的再现;人体摄影的着眼点应该是"人"而不是"裸"。
由此看来,把镜头对准人体拍摄出来的人体艺术照片并非都是艺术品。色情与艺术在这里混杂在一起,难辩是非。其实这中间泾渭分明,有着明显的不同:
第一、创作动机不同。艺术家拍摄人体,表现的是生命之韵,是女性人体的曲线美,是男性人体的力度美。是以摄影形象赞颂生命的光线,造化的神奇。而色情照片则以暴露性器官与性的原始本能为乐趣,追求的是性刺激。
第二、拍摄手段不同。人体摄影作品的诞生,实际上是摄影师与被摄者的良好合作的成果。无论是在室外自然光还是室内人造光下,都是设计导演出来的形象,是典型环境中典型形象的创造。而色情照片大都是自然主义的抓拍,甚至是偷拍而成。
第三、形象状态不同。艺术家拍摄人体是以恰当而巧妙的光影进行形象塑造,以展现人体所特有的天然形态与艺术造理,同时将人们出于在社会生活所形成的裸身所带来的羞涩感予以生动的表现。因此,优秀的人体摄影作品都是自然美感、造型美感、羞涩美感三者的结合体,令人它心悦目又感到亲和与自然。色情照片的形象则令人感到恐慌与自卑,毫无美感可言。
第四、照片命运不同。艺术家们的创作,都是为社会提供习以欣赏的精神产品,因此,摄影家拍摄的人体照片,都希望能够发表、展览、出版。而色情照片则流传于地下,不敢在公众面前出现。
人体摄影对摄影师有否更高的要求,不但要有坚实的摄影技术,而且要有丰富的摄影技巧;不但要有精湛的摄影语言,而且要有诗化的创作激情;不但要有精深的艺术修养,而且要有灵动的导演本领。
当我们走进人体摄影艺术的天地,一定会发现这里是一个由具象与抽象、黑白与五彩、整体与局部、自然与人形构成的一个多方位、多侧面、多角度的审美世界,这里有天然形态美、明暗造型美,瞬间定格美、节奏旋律美、整张变形美、诗意朦胧美、结构解析美、天人合一美、意名胜缤纷美、哲理具象美……人体摄影艺术是一个自由的天空,任热爱生命、富有才华的摄影家白由驰骋。
作为艺术的人体摄影走进商业化的影楼,这可行吗?我个人认为是可以的,但有其非凡性的要求:
第一、坚持艺术手法,摒弃自然主义。为顾客柏摄的人体照片,必须在技术上、技巧上、构图上、用光上、造型上有独到之处,尽量与生话现实拉开距离,不具备这种能力者,不宜接受人体摄影的业务。
第二、假如说,人像摄影尚有肖像权,那么,人体摄影则多加一份隐私权。对于能够复制照片的底片处理就应格外慎重。除顾客非凡同点外,摄影师应该将顾客付费拍摄的全部底片全部交给顾客或当面销毁,以免外传。
第三、目前拍摄人体仍有许多采自社会观念,传统习俗方面的阻力与干扰,要坚持完全自愿的原则,并签定合作协议书,以免后患。
第四、除特约模特外,不宜将顾客的人体照片用于报刊发表、艺术展览、出版画册。更不能为一些淫秽出版物提供照片。人体摄影作品是一非凡商品,不同于一般照片,只适于对个人服务,不应向社会公开。
影楼是商业的,但人体摄影这种非凡商品不仅是商业的,且必须是艺术的、私人化的。摄影师必须有道德、奉公守法。这样,影楼的人体摄影才能为社会认可、为公众赞许。
可喜的是:我国人体摄影终于在历经无数波折之后被广人群众所接受。开放的健康的社会风气将培育出人们坦诚自信的精神。人们习以理直气壮地审阅这天地间最和谐、最美丽、最健康的生命之美。
可忧的是:人体摄影是十分艰难而严厉的创作,假如被许多没有相应预备、没有必要修养、设有起码法制观念的人一哄而上,这人体摄影便会成为一股泥沙俱下的浊流,那就不仅是作品令人失望,而且还会出现一些有悖社会道德的不良之举。因此我认为,舆论媒体、治理部门、从业都应谨慎从事,开放而有节制,搞活而有理性。
纱幕,应该打开,但是,请渐渐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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