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毅认为,以前书画作伪的手段主要有摹、临、仿、造、改、代等,而近几年,又出现了水印添墨、电脑刻章、装裱作旧、伪画伪跋等科技含量较高的作伪手段。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伪劣出版物也是一种制假手段。有些赝品卖家为了证明所销售的赝品是真品,会向买家提供画家本人与该赝品的合成照片。有的买家见此合成的假照片就丧失了对赝品的警惕性,从而上当受骗。面对这种假作品加假照片的双假现象,更要有所警惕。要认真观察照片上是否有电脑合成或者剪贴拼接的痕迹。随着图像技术的不断发展,假照片将会越来越逼真。所以,最重要的是不要以合影照片作为判别作品真伪的主要依据。
赝品销售者往往会用各种假证据欺骗买家。假鉴定证书就是最常见的“证据”之一。与赝品配套销售的假证书往往盖有“国家文物局书画鉴定委员会”、“中国书画鉴定委员会”等假公章,有的证书中还有假冒的鉴定专家签字,以及赝品与作者在一起的假照片。赝品加假证书,再加假的合成照片,其欺骗性、危害性就更大。近些年来,伪劣艺术宣传品有所泛滥,许多伪劣书画家利用出版、新闻媒体推销其伪劣作品。更严重的是这些伪劣出版物被作为制假、售假的一种手段进入了书画艺术品市场。由于人们对出版物的信任,被收录在出版物中的伪作就很容易地被拍卖公司和买家认可,这种赝品就能堂而皇之地进入正规销售渠道,公开售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