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是眼睛受光的刺激所引起的感觉作用。它存在于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也是我们每天会使用的生活语言。视觉艺术家透过色彩,有时做出大胆的表现,使人精神振奋,有时做出肃穆与严谨的安排,使观赏者产生宁静的感觉。这些色彩的表现,都是艺术家掌握视觉美的基础。因此,不论是艺术家或是观赏者都必须熟悉色彩的特性。
色彩的特性有三个要素,包括“色相”(Hue)、“明度”(Value)、“彩度”(Intensity),凡是任何一个“有彩色”(color),都具备著这三要素,“无彩色”(non-color)如黑、灰、白等则只有色相和明度两个要素。色相或称为“色度”,是指色彩的名称。明度是指颜色的明暗程度,颜料本身具有明暗的差异,我们可以眯起眼睛来辨识。彩度是指颜色的鲜艳度或称色彩的纯度,任何颜色的纯色,其彩度高。色料的原色(primary colors)有红色、黄色、蓝色;色光的原色则为红、绿、蓝色光。原色为不能经由混色而成的色彩,其他色彩则由此三原色混合来构成的。藉由三原色两两相互混合,形成绿色、橙色、紫色,称为“次色”(secondary hues),再由原色与相邻的次色相混合,形成黄绿色、黄橙色、蓝绿色、蓝紫色、红橙色、红紫色,称之为“间色”(intermediate hues)。将原色、次色和间色依照相混的顺序排列成环状造型,则称为“色环”(color wheel)。
从色环上观察,凡在色环相对的颜色称之为“补色”(Complementary colors)或称“对比色”(colors),如红色与绿色、蓝色与橙色、黄色与紫色等互为补色,亦即色环上形成180度的两个颜色,称为补色或对比色。“补色”在色彩的应用上宜有大小的面积区分,才能获致相互为用的优点,如自然中万“绿”丛中一点“红”,及下图波纳尔的作品就是补色应用的例子。
此外,色环上相邻近的色彩,称为“类似色”(Analogous colors),如红色、红橙色、橙色等。换言之,凡在色环上小于九十度内的邻近色彩均属之,类似色表现在作品上有调和的感觉。
艺术家应用色彩,如同音乐家使用乐器吹奏或弹奏一般,可以组构出各种不同的美好形、色。然而颜色经由艺术家的经验,组合出具有色彩感觉的作品。如下面作品,一幅采用红色为主的色彩组合,使画面呈现暖阳的色彩感觉,另一幅采用蓝色系为主的色彩组合,画面呈现冷峻的感觉。
艺术家阿伯斯(Albers,Josef)运用简洁的造型,完全专注于探讨画面内在的造形与色彩的相互关系与均衡,追求形与形间,色与色间的关系。你能体会作者采用何种色彩表现?各个色面的明暗有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