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创作九大禁忌
一、忌专用中锋或专用侧锋;宜中锋侧锋并用,须特别留意的是,意在笔前,走笔方向明确,腕宜圆,笔宜方,八面出锋,细处用中锋,厚处用侧锋。
二、忌由快速产生的平拖、干笔、粗细均等;宜行处皆留,留处皆行。
三、忌按笔过重,提笔发飘;宜讲究提按:齐而不齐,直而不直,曲中含直,直中含曲。要“提着笔向下按”,按着笔时也轻提。
四、忌用笔失控,送笔不及,力量不到;细笔要有韧性,粗笔还要结实,既有铁划银钩的粗笔,又有行云流水的细笔。
五、忌单字中做“眼”,一字中不能多处主笔,互争则败;宜讲究穿插避让,以自然的书写感把笔控锋。
六、忌书眼过多,随处是眼等于无眼;但也要考虑,中间一行是作品的重点。一幅作品中,要有几个突出、精彩、有个性的字,此亦名“书眼”,大小字变化相间,轻重字参差错落,才能“放逸生奇”。
七、忌一字一蘸墨,笔均墨匀;重新起笔宜用浓墨,浓墨字的笔画特别要交代清楚。笔墨重的字不能面积相等,字的重轻要有过渡,无墨时也能看出字中有笔,最忌团状的模糊一片,使用涨墨犹须小心,不能一片狼籍,全无书卷气。
八、忌笔速过快,也忌笔速过慢;快则失势,慢则僵板,宜墨干时速度略慢,湿时略快,粗时略慢,细时略快。
九、忌呆板或油滑;行草要有楷意,间架稳固,楷书要用行法写,生动不滞。交笔时,起讫分明,每笔都要交代清楚,点画与牵丝严格分开,不使笔势有背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