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君先生艺术简介:陆明君,1962年生于山东昌邑,毕业于吉林大学历史文献学书法专业,师从丛文俊先生,先后获硕士、博士学位,现为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北京印社社员。书法作品二十余次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展、中青展、兰亭奖展、全国书法名家邀请展等,并在全国第一届及第二届正书大展、第八届中青展、文化部第八届群星奖作品展中获奖,出版《陆明君书法作品精选》等。发表多篇学术文章,多次参加全国书学讨论会并获奖。专著《魏晋南北朝碑别字研究》获第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二等奖;专著《簠斋研究》获中国美术最高奖:首届中国美术奖·理论评论奖。
沐云堂按:甲申秋,余负笈吉大,方其时余年在而立之外,学术文章则在垂髫之间,故为人颇拙讷,少交游,惟静观醇儒,默察大雅。其时师门内诸学长于翰墨各有一长,于学问亦多有创获,令浅薄如我者心折不已。此间,更于陆明君先生印象尤深。前贤言:“学业醇儒富,文章大雅存”,陆先生或可当之。陆明君之书法儒雅,学术深邃,愚多有获益。数年间电话往来,于陆先生学术、书法所知更多。今拟提数问于陆先生,或言书法,或言学术,于己多有裨益,于当代书法网诸友人,亦可为镜鉴耳。
沐云堂(简称沐):熟悉您的人都知道,您是创作与学术兼擅的书家,而且您的书法创作这些年是有较大变化,您怎么看待自己书法创作的变化?
陆明君(简称陆):我在读研究生前,主要精力在临帖写字上。虽然从事书法起步较晚,但很顺利,正式练字两年就入选了全国性大展,并在省展中获奖,第三年上在第一届全国正书展中获奖。2000年我读研究生以前,重要展览投稿多能入选甚至获奖;自从读研以后,也就没有再去考虑或参与各类大展。以前我的书法面貌,主要反映在荣宝斋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陆明君书法作品精选》中。近些年,虽然精力大多在读书与学术研究上,写字的时间远没有以前多了,但对书法有了较为明晰的认识,所以动笔便有了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另外随着腕力的增强,书写也从容了。近年我主要用力在行草书上,目前追求雅正一路的书风,有人可能会觉得个性不够突出,我不赞成那种为求自家面目而刻意造势的做法,有风格而无品味,这也是当今书坛较普遍的现象。我认为追求“奇变”是以后的事,我曾写有如下一段谈书感想,可表明我的这一思考:
书法立格,当以雅正筑基。雅而能附守于大美,得乎大众通感;正则具磊然振迅之资,而通乎骨气洞达之境。董文敏所言“古人作书,必不作正局,盖以奇为正”,此语中之“奇”乃正中之奇也,为雅正尔后之奇变,虽奇而不怪俗,古人所云“平中之奇”,是谓真奇。非如今人不守大道而专辄异取蹊径也,焉能不流入狷野?偏才异格,虽有名世之人,然绝少卓立者。溯之书史,光芒盖代者,皆为雅正之格,纵有奇变,亦不背正、不乖谬也。今之为书者当深思矣。
沐:清末至今,碑学有着很重要的影响,您自己的作品中有多少帖学和碑学的成分?另外,您认为对传统碑学和帖学的借鉴与学习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
陆:晚清碑学中兴以来,师碑与师帖问题,曾一度成为书法中两种对立的思想。当然,碑派书家也不是一概诋毁师帖,帖派书家也不是完全否定师碑,除个别极端者外,区别在于对碑或帖的倚重程度不同。二者之间,又多有碑帖兼师相融者。一般情况下的书法审美,碑书骨壮而缺乏风姿韵味,帖书韵胜而缺乏浑厚刚健,如一味师碑或师帖,必然偏得。当今书坛,已不拘于碑帖学派的成见,取法中呈现出多元化格局。不过,总体而言帖的精致、碑的浑朴,二者之间的差异是不能否认的。而取法中往往不可能得其均衡,以何为重,这是每个书家的审美趣向决定的。
我习字临摹,多随兴致而为,无论碑帖都经常是朝三暮四地更换着临习,有时经常是心与眼间的默临,近几年因为主要写行草书,所以更多的是亲近于帖。
沐:您是陈介祺研究的专家,您认为对书家(学者)进行个案研究,需要注意些什么?
陆:书法研究中,书家的个案研究占有重要的地位,也是书法史研究的基础。相对于书法理论研究与断代史研究来说,我认为个案研究易于把握一些。但要做得出色,可能比断代史更难。因为书家的个案研究,从历代的大家到一般的名家,几乎都有人做过了,而后来涉入者就必须超越前人,才有可取之处,所以难度相对加大了。再者,个案研究要开学术新境,则更为不易。
个案研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有宏观的学术视角。个案研究的选题很关键,并不是说每一个书家或人物都一定具有研究价值,也不是说历史上影响大的书家或人物就一定比影响小的研究价值大。如何判定个案研究选题的价值程度,则是建立在宏观学术背景的思考上。所以选题本身就体现了你的学术眼光和治学能力。另外,考察选题时,要详尽了解前人的研究成果,以免重复而徒劳或孤陋寡闻的自说自话。要清楚哪些问题是研究空白或薄弱点,以增强学术研究的针对性。二是要有问题意识与相应的方法。目前书家个案研究多为程式化,不外乎生平、交游、作品及风格分析、书学思想、历史评价、年表等套路。定性的思维往往限制了学术思路,也就难于发现问题。个案研究要体现研究对象的个性化特征,要善于发现个性意义并有价值的问题,并有相应的梳理与解决问题的方法,这牵扯到了研究者的知识结构、思维活力与学术境界,所以学术研究要以一定的知识积累为前提。三是要最大限度地搜集资料,并要注意史料的甄别。个案研究只有在充分占有资料的前提下,才能不偏失,并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从而支撑住立论。所以首先要全面的搜集资料,尽管难以做到竭泽而渔,也要尽最大的努力。在这个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史料的甄别,别人曾经利用的资料不一定就可靠,更不能简单的以关键词的方式网络搜取而不进行文献检核,应注意考察史料存在的语言环境,以免于断章取义。在资料收集的过程中可以同时作年表,并将相关资料附于其中,这样在分析问题时就有了时间意识,有利于对相关问题进行横向或纵向比较。四是要依资料设列问题而规划篇章结构。好多人作文章,是先入为主,想当然而立论,再去搜集支持自己观点的资料,有利于自己观点的资料则取之,不利者或牴牾者则弃之,这是很不严肃的,也失却了学术良知。稳妥的办法是根据材料而思考问题,不迷信或盲从成说,做到去伪存真,然后再去立论或进行研究课题的谋篇布局。既要体现自我的认识,又要客观而不偏失于已见,才能具有学术价值。
沐:您对古文字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魏晋碑别字研究》获得了兰亭奖理论奖。我想问,您认为古文字研究对书法创作有何影响?
陆:在文字学上,以隶变为今、古文字的分水岒,将小篆以上的先秦时期的文字称为古文字;将汉代隶书及以后的文字称为今文字。拙著《魏晋南北朝碑别字研究》,是在我的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修订的,其中所涉及的现象多属于今文字的范畴;当然其中也涉及到了一些古文字知识与现象,如碑志中大量的隶定古文、篆文与返古形的文字现象等,如果不具备一定的古文字知识,是无法分析与探讨的。
对于从事书法的人,我认为最必须的是要具备一些文字学的常识。古代皆以小学(文字、音韵、训古)为治学根基,所以古代的文人及书家都具备一定的文字学的知识,至少也通晓“六书”理论。而现代教育分科而治,文字学成了少数人从事的专门学科,所以多数人缺乏这方面的知识。文字与书法本是同一事物的两种不同功用上的区别,即文字偏重于实用,书法偏重于审美。而在东汉“翰墨之道生焉”的书法自觉以前,并没有文字与书法的区别意识,文字从产生就蕴涵了人们的审美在其中,所以先秦时期文字与书法更是同一层面上的问题。
文字学对书法创作上的影响要分两个层面来认识。其一,古体书法创作层面。古体书法创作,是指以小篆、大篆、甲骨文、战国简帛文字及玺印文字等为字样体式的书写与创作。现在书法界写古体书法的人在不断增加,另外每一个书家或多或少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到古体书法的临习。而对于专务于古体书法者来说,如果总是停留在照搬字书依样描画的层面上,而沉不下来去学习一些古文字知识,则是徒劳的。当今书界古体书法创作,包括一些有影响的写篆书或甲骨的书家,多流入肤浅,其原因就是不明文字的构形原理,所以不能传其意,并且错误种种,更奢谈能根据审美需求而随意发挥以变换调整字形了。丛文俊师只所以在古体书法创作上取得领先的地位,就是其深厚的古文字学修养决定的。也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这些年自己虽然在不断地学习钻研古文字并经常临摹,但总羞于拿出示人。其二,从隶楷行草等今文字书法创作层面上来说,文字学对书法创作的直接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异体字的择取与应用。异体字繁多,一个字有数种写法是司空见惯的,而在创作中,因审美所需或求变化,时常要择取一些异体别字(当然大部分异体字的应用,是书家在临帖过程中掌握的),选取的正确与否,或者是否妥当,这就要以文字构意或约定俗成为依据而判定。二是繁简字问题。现代通行的简化汉字,增加了人们对汉字原形的生疏。而书法创作中,习惯性用非现代简化字形,不仅是临帖过程中形成的字形意识,也有原来的繁体字多美观等因素。但现代简化字有相当一部分是有源本的,有的是古形的延续,如“礼”、“无”、“与”、“岳”、“弃”等,也有的是汉以后的俗字,如“仙”、“泪”、“花”、“岩”、“笔”等,所以这些字也出现在古代碑帖中。也有不少数量的现代简化字是根据古代草书字形楷化形成的,如“为”、“发”、“会”、“应”、“乐”、“买”、“实”等,而有人看到当代行草书作品中有这类字,便加以指责,认为是写了现代简化字,这反而反映出自己的浅薄。但现代简化字中,又有相当一部分是硬性省简的没有源头的新造字形,如“汉”、“庆”、“艺”、“难”、“鸡”、“历”、“兴”、“兰”等,如果这些字形出现在以繁体字为载体的书法作品中,虽然不为错,但会有不伦之感,要么就象启功先生那样其有时纯用现代简化字书写。而当代书作中更常见的是错写一些不对应的繁简字,如将几案的“几”写成“幾”,将姓范的“范”写成“範”等,将皇后的“后”写成“後”等。实际上繁简字形问题并不简单,包涵了好多的文字现象。三是有利于行草书字形的把握。通晓文字原理并具有书写体验,也有助于对行草书字形的理解,就会知道大部分草书字形,是怎样在书体演进过程中省简以及在书写笔势的作用下形成的。而从根本上明白了草书字形的来源,才会不至于遗忘,也会减少书写不规范的情况,还会建立起对古代法帖中草书字形的取舍意识,因为即使古代名家笔下的草书也有不少笔误或不规范的,不能毫不辨别的一概摹仿。总之,文字学对于书法的作用或直接或兼接无处不在,有志向的书家,当不能忽视。
沐:按照您的学术背景分析,您认为一个人的修养和学识对书法创作有影响么?这种影响具体体现在什么地方?
陆:这个问题古人论书中多有所及,典型者如黄庭坚:“学书要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所谓“灵府无程”,即是指没有学识而心胸平庸。宋人论书尤重“胸次”(即胸怀),黄庭坚力诫与痛斥一“俗”字,俗即是指胸次品行之俗,而医俗即在于学问,所以强调作书要有“学问文章之气”,亦即指书卷气、士气,这也是古人书法审美的关键所在。
一个人的学识与书法创作的关系,我认为要从正反两方面去分析:其一,有学识不一定就意味着能写好字。无论是古代还是当代,都有一些学问家研习书法,亦不乏临池之工,但多有毫无可称道者。原因在于天资,也就是艺术感觉问题。“天资”是与生俱来的,也就是生命科学中的基因不同决定的,不是后天努力程度所带来的。一个人选对了适应自己天资的事业,就成功了一半。有的人长于理性思维,兴趣在逻辑思辨,故宜于学术研究;有的人长于感性思维,敏感于直观形象,故宜于艺术。而也有二者相兼者,理性与感性条件较为均衡。而书法与其他的视觉艺术还不同,更承载着文化的内涵,所以历史上的书法大家一般都是学问家,也可以说更多的是理性与感性兼具类型者。象北宋名相王安石那样满腹才学与韬略,而书法短拙者,是不可能不留意于书法的,原因即是这方面天资短限造成的。其二,没有修养学识则是肯定成不了书法大家的。腹中空疏,则会薄解书法,胸中不存峥嵘,笔下何来峥嵘,这是勿须多言的。
需要说明的是学识对于艺术家创作的影响,并不在于直接的再现与反映,而在于对艺术家人格与性情的影响。没有学识的陶溶,就不能滌除凡俗。而艺术作品的高下,在于作品的格调,而作品的格调取决于作者的人格与性情。正如徐复观所言:“艺术家的学问,并不以知识的面貌出现,而系以由知识之助所升华的人格、性情而出现。”而有些有学问者,却是很庸俗的人,其胸中装满了名利世故,没有了虚旷之心,也产生不了高雅的书法作品。
沐:您在以后的学术研究上还有哪些计划?
陆:目前,我正着手《陈介祺年谱》的增订,几年前我就完成了初稿,但觉得有些资料没看到,欠充实,故一直没有出版。下一步,除写一点零散的文章外,主要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艺术类项目《碑别字字源汇释》的研究课题,这也是我在碑别字研究方面的延续(注:原文8000余字,本报删去部分段落,特请陆明君先生和沐浴堂先生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