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为了防止著名书画家的作品流失到国外而制定的限制出境名单。“会不会影响市场?我觉得不用担心。市场有市场的规律。”中国国家画院前副院长、文化部艺术品评估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榆说。
赵榆解释,限制文物出境的规定一直都有,1795年即乾隆六十年之前的所有文物包括书画、瓷器、玉器等禁止出境。1990年,当时的国家文化部制定了一个建国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的鉴定标准,其宗旨在于保护国家文化遗产,这份限制出境的名单分成三种形式:“作品一律不准出境”、“精品和各时期代表作品不准出境”、“地方性书画家作品可参考第二项名单和标准适当限制出境”。
2001年,国家文物局颁发了《一九四九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的鉴定标准》,作品限制出境的书画家增加到140人,分为:“作品一律不准出境”、“原则上不准出境”和“精品不准出境”三类。2001年的名单将1990年的名单全部涵盖了,同时,国家文物局还颁发了《“1795年至1949年间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对清乾隆六十年以后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书画家也做了一个出境限制的范围。
限制出境鉴定标准对保护国内书画存量有益无害,但符合不符合艺术市场、符合不符合美术史的发展规律是另外一回事。对名单当中有的艺术家的价值认定,五十年后、一百年后站什么位置,我们说了不算。
从这个文件出台对拍卖行的影响来说,是中性的。由于中西方的文化差异,外国人对中国画的创作方式不太能理解,另一方面担心收藏到赝品,因此中国书画在国外市场的价格还没有真正起来。即使国外拍卖行拍中国画,也是中国买家居多。国内的书画市场,回流远远多过出境,所以这个政策对国内的艺术市场目前并没有什么大的影响。
另一方面,限制出境标准公布名单中的书画家,本身在国内市场中价格稳定,地位也比较稳固。可能有的变化就是,官方正式文件再次确认了艺术地位,无形之中会对销售有一些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