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30日是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大限”,但至今部分“问题文交所”如天津、山东泰山,仍不顾国务院文件之规定,继续从事类证券化的艺术品交易。6月25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通知,但7月5日负责北京地区清理整顿工作的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相关负责人称“未收到这份文件”。汉唐文交所被指七宗罪,负责人郑惠文被曝曾在“赶集网”上找垫资公司、以酒店房间作为公司注册地址。此外部分文交所赴港设立分支机构,业务涉嫌违法。
6月30日是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大限”。从2011年末以来的38号文、49号文,到今年初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联席会议上的斩钉截铁和媒体的口诛笔伐,“清理整顿”已经听出了老茧,但如今看来这些没有起到预料的效果。
尽管湖南文交所已于去年清退了已发售产品、同省的联合利国文交所也对已交易的品种按投资人买入价格进行了清退、深圳文交所今年4月公告按买入价向投资者清退资金,陕西、南京、内蒙科尔沁、福建海峡文交所等已发售产品或已开展交易的均采取了清退措施,但部分“问题最为严重的文交所”,如天津、山东泰山依然对38号文件之规定置若罔闻,继续从事类证券化的艺术品交易。
6月25日,国务院清理整顿交易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国家工商总局下发最新整顿通知。但是,7月5日,负责北京地区清理整顿工作的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相关负责人向《东方早报·艺术评论》称“未收到这份文件”。甚至,天津文交所还在7月4日表示国有资金注入该所几乎成为定局……此外部分文交所已赴港设立分支机构,试图与监管玩“躲猫猫”。
地方监管机构未收到联席会议文件
作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国家工商总局,于6月25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报送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近日部际联席会议将召开第二次会议,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并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检查验收。为切实了解各地清理整顿工作情况,请各地按照国发【2011】38号和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做好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报送开展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的有关情况。”
据《通知》要求,各地应报送——清理整顿前登记注册的交易所情况、清理整顿后交易所的变化情况(主要包括数量变化情况和名称变更情况等)、清理整顿期间不予办理年检的情况、经省政府确定拟保留的交易所情况等。
《通知》要求,各地务必于7月2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相关统计表格、明细表格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信箱。
不过,当《东方早报·艺术评论》记者于7月5日拨打负责北京地区交易所清理整顿工作的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市场部一位负责人电话时被明确告知,没有收到过这份文件,“我们对你说的文件也很感兴趣,现在就等国家统一的要求。”
证监会作为联席会议的牵头方,此前在与泰山投资者的走访沟通中曾无奈表达过,证监会也很为难,他们也是没有实权的部门。
据了解,证监会最近一次就交易所整顿事宜的公开表态,是在6月26日的上海陆家嘴论坛上。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江向阳称,到6月30日以前要完成整顿工作。工作整体进入攻坚阶段,证监会将切实发挥部际联席会议作用,正在抓紧督促各地进一步对各个场所的定性、规则的梳理出台整顿方案,并最后核定。证监会作为牵头单位,对各地反映出来的一些典型问题及时上报国务院,对一些标准和要求进一步明确,确保全年整顿工作计划完成。
汉唐文交所举报材料触目惊心
2012年6月18日,北京汉唐文交所的投资者代表曾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与柯永果局长会面,但未就汉唐文交所赔偿投资者损失达成谈判成果,双方约定将于近期请汉唐文交所负责人与投资者一同在金融局面谈。一位汉唐投资者7月5日向《东方早报·艺术评论》记者表述:“市金融局通知石景山区安排(两方)谈判,现在还没有新进展。”
目前,一份内容详实的《全国汉唐投资人举报材料》文件已由投资者代表发送到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柯永果局长、北京石景山区政府的文献区长和中国证监会三处。投资者表示6月初收到了证监会的回执。
在举报材料中,投资者详细列举了汉唐文交所的七项问题,分别为“汉唐违法违规重点问题、关于汉唐2011年11月21日停牌公告问题、关于汉唐工商注册名称及经营范围问题、关于汉唐保荐商问题、关于上市艺术品评估问题、关于上市艺术品发行及展览问题、关于汉唐艺术品上市交易后二级市场存在问题”。其中的“汉唐违法违规重点问题”阐释了——汉唐涉嫌抽逃注册资本1000万元,汉唐涉嫌诈骗,欺诈发行艺术品并上市,汉唐操纵市场交易价格,汉唐(负责人)郑惠文在北京天津大量注册公司,(投资者)怀疑多数空壳并虚假出资。对于上述各项问题,投资者都列举出尽可能多的佐证材料。
在这份8000多字的举报材料中,记者发现了几个此前未被媒体揭示过的触目惊心的表述。诸如“汉唐涉嫌抽逃注册资本1000万元”。据材料表述,“汉唐注册资本5000万元,首期出资1000万元。但我们发现,汉唐这1000万元注册资本是找垫资公司垫资的,验资后很可能已抽逃,成为空壳公司。”投资者甚至在赶集网上发现了找垫资的广告,而所留的联系电话189xxxxx938就是汉唐负责人郑惠文的手机。郑惠文在2011年12月8日召开的投资者大会中,曾亲口报过这个手机号,并被投资者录音记下。目前,郑的这部手机已无法接通。
此外,在投资者整理的一张统计表中,《东方早报·艺术评论》记者看到郑惠文注册的15个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传媒有限公司、培训中心、知识产权联合会北京代表处等。而据投资者分析,从注册地址来看,郑的公司集中在宾馆酒店房间,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的两个房间,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楼,更是一个房间号注册几个公司。因此,投资者怀疑其中多数为空壳公司并虚假出资。
在此前的报道中,《东方早报·艺术评论》曾指出某文交所在5月7日《温州商报》上登广告欲公开出售其名下四家交易所,这家文交所正是汉唐文交所。在举报材料中,投资者列出了郑惠文想出售的四家交易所,分别为汉唐艺术品交易所有限公司、明庄酒交易所有限公司、珍藏艺术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典藏茶叶交易所有限公司。记者曾询问该交易所一位副总,但对方只说“目前阶段的进展不能对外披露”。
7月5日,当记者在电话中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上述领导沟通,问及金融局对汉唐文交所的清理整顿意见和结果时,不料作为清理整顿工作和监管地方交易所的主体,该负责人竟然表示,对于汉唐文交所的整顿意见需要等有关方面的决定。
面对投资者的血汗钱、国务院的限期和要求,不知金融局正在耐心等待何方的决定?
香港不可能成为避风港
根据2012年7月5日当天收盘时的统计,天津文交所20只产品的总成交量为5.47万元。曾饱受争议的天津文交所,在今年早些时候透露“将优化股权结构,并确定由国有企业控股,相关实施细节正在抓紧落实中”。 此前,天津文交所的工商资料显示,天津文交所股权构成为3家法人股东和5名自然人股东。
7月4日晨,《东方早报·艺术评论》记者听到一条广播新闻。天津文交所有关负责人亲口表述,国有企业注资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但具体是哪家国有企业目前不能透露。
据一位知情人士私下向《东方早报·艺术评论》透露,招商银行表示有意注资天津文交所,前提条件是天津需要保留类证券化的模式,但这一模式在国务院文件中是被明令禁止的。事实上,天津作为艺术品证券化交易模式的首创者,合作方之一就是招商银行。天津文交所起初允许招商银行金卡客户(存款5万元以上)在文交所开户,不足5万元的每月交10元管理费即可开户,但在天津文交所爆出剧烈涨跌问题后,将开户门槛先后提高到50万元、100万元。
截至7月5日收盘时,山东泰山文交所的当日交易量为0。《东方早报·艺术评论》记者在6月26日山东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上报拟保留交易场所申报文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鲁金办字(2012)94号】(下称“94号文件”)看到一段表述:“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场所转型为现货市场的,必须在2013年3月底之前彻底完成,到期所有标准化合约必须停止交易,不得有任何违反国发【2011】38号等文件规定的行为。”
有投资者听说,山东省政府有意让泰山文交所采取类似措施,在2013年3月底前采用拍卖或转成艺术基金等市场化手段清退资金给投资人。投资者认为,如果事实如此,那就是监管层给泰山文交所留下的一个活口和操作的时间,但依旧难以保障投资者利益。至于是否有可能转成基金,《艺术评论》曾于去年底采访北京艺融民生艺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蒋伟。他认为,把文交所产品转换为艺术基金或信托不太可行,文交所的产品,大部分是机构自己邀请专家来评估,与市场实际情况有一定距离,而艺术基金是逐利性很强的系统。两个系统出发点不一样,标准上有所差异,面对的市场环境和出现的结果就不一样了,所以很难转化。对于是否能接受两种系统的嫁接,他当时表示,“目前没有听说过这个说法,如果有个别好的项目,还要看具体的情况和条件。”
7月5日,记者致电泰山文教所刘姓副总,对方表示,“94号文件”的有关表述是针对大宗商品的,并不适用于文交所的产品,目前为止泰山文交所还没有收到山东省金融办有关清理整顿结果的文件。
但是目前情况下,艺术品基金由于受到二级市场行情下滑以及艺术品查税事件的波及,在这个时候,正规艺术基金出马扮演英雄角色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曾有媒体记者统计,有17家公司在香港注册艺术品交易中心,其中大部分从事类证券化交易。据《东方早报·艺术评论》了解,目前浮出水面的主要有三家公司,分别为香港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中国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和香港万丰国际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中心。其中,香港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发行了3个产品,目前基本都是0交易。第二家目前也有产品交易。香港万丰国际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中心则是由内蒙科尔沁文交所转过去的,主要以高古玉器为主,但产品真伪及售价令投资者担忧。
7月5日,《东方早报·艺术评论》向国内某大型金融机构驻港高级管理人员询问在港开立公司从事类证券化交易的相关规定时,对方表示:所有在香港开设机构从事证券或类证券化交易的公司,必须获得SFC(香港证监会)的发牌,从申请到拿牌需要1~2年时间,经营过程也受到SFC的监管。但如果产品并非面向普通投资者,只面向专业投资者(资产净值超过100万美元)发售,那么发售产品的公司无需受到SFC监管。
据《东方早报·艺术评论》了解,香港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发售的产品为类证券化产品,且并无对投资者的净值要求,几可推定为面向普通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