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诸如鉴定机构发证乱、培训班短期速成、“鉴宝”专家“看走眼”等问题层出不穷, 艺术品鉴定较为混乱。史贻云委员建议,尽快制定艺术品鉴定的法律法规,对艺术品鉴定、市场规范、行政监管等作出明确规定,规范艺术品鉴定市场行政监管。
据了解,艺术品鉴定主观性较强,弹性空间较大,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关于艺术品鉴定方面的法律,因此导致艺术品的鉴定缺乏统一的监管部门,非常不利于艺术品市场的行政管理。
据介绍,目前文物鉴定有公立鉴定和民间鉴定两大类。公立鉴定,指国家文物行政部门主管的组织机构的鉴定行为,如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地方省级鉴定站等公益机构的鉴定。另一类是民间鉴定,即指除公立鉴定之外的各类鉴定行为。目前公立鉴定机构一般不面向社会出具鉴定证书。而民间机构的鉴定证书又不具有法律效力。
记者了解到,以书画艺术品为例,就曾出现过画家本人“鉴定”也不管用的尴尬局面。某收藏爱好者在北京某拍卖公司举办的油画雕塑拍卖会上,以253万元的总价买下了一幅署名为吴冠中的《池塘》油画。后经吴冠中本人证实,该画非本人所作,系伪作。但当收藏者以《池塘》是假画为由,将委托人及北京某拍卖公司诉到法院,法院却驳回了诉讼请求。理由是,拍卖公司针对诉争拍品真伪瑕疵所作出的免责声明,已经具备了我国拍卖法所规定的效力。而对于画家吴冠中本人的意见,拍卖公司坚持不认可吴冠中的鉴定。理由是画家本人来鉴定其作品的真伪,存在弊端,也不符合规定。而吴冠中如果要做鉴定人,则需要有相应的鉴定资质。
近年来,部分媒体开设寻宝等栏目,走到全国各城市进行民间寻宝,受到热情追捧。然而调查发现,收藏爱好者们前来鉴定的“宝贝”,90%以上是赝品。更不可思议的是,部分赝品竟然还有所谓“鉴定机构”或“专家”出具的收藏“真品”鉴定证书。
史贻云委员建议,应尽快制定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艺术品鉴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艺术品鉴定、市场规范、行政监管等作出明确规定与法律解释,使艺术品鉴定有法可依,规范艺术品鉴定市场。同时,要加强对艺术品鉴定、评估等专业人才的培养与管理。要大力加强和培养艺术品鉴定与评估人才队伍的建设,鉴定专家应重视操守与职业道德建设。
“要加大对艺术品生产加工的各种仿古工艺厂的监管力度,对仿古工艺品的生产环节进行专业化监管,防止出现艺术品造假产业化。”史贻云认为,可以利用媒体多开设一些专业鉴定讲座,使收藏爱好者进一步掌握艺术品收藏的知识与特点,引导广大收藏爱好者正确、理性地看待当下的收藏热与艺术品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