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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皮肤”作为展览的主题,其寓意有两层。
其一,所谓“都市影像”已经越来越超越与它原先的作为“记录”工具和“欣赏”的对象的功能,影像的过程和“影”像的结果已经越来越参与到城市的功能和城市的景观的建构中。在现代都市中,城市的功能远远超越了传统的作为行政或商业中心的概念,现代都市的城市功能中越来越发挥作用的是城市自身作为信息交换和传输中心的地位。在这个过程中,“影像”,以及由影像的概念扩展而来的诸多形式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比如在现代都市的中心地带,商业广告和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牌,起到了在宗教决定意识形态的时期中,教堂和寺庙中的宗教壁画那样的对大众的宣谕作用。而与后者相比较中,不仅仅是内容和形式的不同,更为主要的是,由于前者区别于后者所处特定环境的封闭性与内在性而体现出的“公共性”与“外在化”的特点,其一方面作为一种特定的建筑“表皮”(surface)构成了现代都市中公共环境的视觉背景,在当代人社会性活动的时代标记;其另一方面,作为本身所具有的信息传输与交流的功能,它也起到了哈贝马斯(Jurgen Habermas)说的“社会交往”的中介作用。其作为信息载体的功能,比如安放在一些标志性公共建筑外墙表面的大型电子信息显示屏、大型多媒体屏幕、滚动式广告墙、延续数条马路的灯杆旗帜广告等,作为广义上的建筑元素,实际上已经是象史蒂芬•佩雷拉(Stephen Perrella)所认识到的那样,可以上升到“超表皮”建筑的概念去理解,实现了在信息社会中,日常生活中虚拟层次和物质层次交结的结合点。
其二,都市文化和都市生活的越来越感官化、图像化、平面化,不仅深刻改变了我们对于外在世界的感知方式,作为本体论意义上的讨论,它甚至触及到了传统的“主题”、“客体”二元性概念的重新定义。正如梅洛—庞蒂(Maurice Mmerleau - Ponty)所说“身体不像其它事物那样在空间之中,身体既不在空间之中,又不在空间之外包围空间。身体之于空间犹如手伸向工具一样”①。作为“世界的肉身化”(incarnation),既是“身体—主体”的外在化,即知觉对世界的直接接触;又是世界的内在化,即“世界”向知觉的显现。也就是说,“‘身体—主体’(boby - subject)与世界彼此开放,没有主体与客体、内在与外在、心灵与形体之间的二元对立”②。
同样,作为“肉身化”的都市文化特征也可以是以视觉的方式呈现出来。这个“肉身化”可以解释为都市文化的“有机性”,它的活力、繁衍、运动、病症等,可以用“有机体”的概念来说明,而作为都市视觉载体,即是这个“有机体”概念的最直观的体现。
在此,我们提出,做为现代都市影像文化的观察者,反对以一种伪饰的“伪知识分子”的立场,对都市文化持一种形式主义的仇视、抵制、抗衡的方式,刻意地去对都市文化采取居高临下的批判的态度。相反,作为身体感觉的延伸,城市的诸种特性与功能已经与我们的自身属性融为一体。“人”不是外在于大众的、都市文化的君临者,而是作为组成都市文化的有机体参与着都市文化的“过程”并表现为“结果”。也即是说,我们是作为“结果”审视着“过程”并关照着“结果”。“城市”在我们的视野中并不是孤立地存在着的,或者是仅仅 “与别人有关的”物欲的罪恶源泉、科技怪兽的竞技场。相反,“我”作为城市功能中的有机体,“我”的知性是当代城市文化所赋予,而同时,“城市”的机能、属性,它的呈现方式也因“我”的需要而改变。这里的意思是,如果当我们把自己定位在一个“伪知识分子”的立场时,在我们心甘理得地享受着现代都市的物质生活和高科技的便捷的同时,又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受害者”模样,或者在臆想着自己像天使般纯洁的同时熟练地用电脑敲打着对于罪恶的物欲世界的战斗檄文。我们为什么不能返身自思,“我”起码作为一个中等的社会阶层分子,“我”对于社会资源的占有究竟是不是要高于那些普通市民大众,比方说一个普通职员、一个出租车司机、一个城市中的下岗者,那么,“我”作为这个城市中的一个潜在的“欲望实现者”,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仅仅用一个“批判者”的身份就把自己从这个与城市有关的欲望交织中摘的一干二净的。
所以,我们要用“肉身”知觉的方式来感受城市,而不是仅仅从“概念”出发来图释对于城市物质化的批判。城市的“皮肤”与“我”的肌肤合而为一,它会像我们自身的肌肤那样去感受温度、湿度、触觉、痛感。
以上两点,粗释了我们对于作为“城市的皮肤”的都市影像理解,而作为一个展览去展示关于这种“影像”的多种可能性的研究的时候,我们不想采用把放大的照片孤立地悬挂在展厅的方式来仅仅做一个“摄影”的展示。作品呈现方式和展出方式的改变,将使我们更好体验到作为“城市的皮肤”的都市影像与我们的日常生活的多种联系,以及城市生活的快速变化给我们提供的作为“影像”出现的城市视觉体验的多种可能性。同时,展出方式的改变,还将使展出的作品作为“世界”向知觉显现的一种方式,与市民、观众的知觉合为一体。甚至,它作为“另一种”(艺术的)呈现方式,重新回复到参与都市影像的构建中去,使它成为城市生活的新的有机体,通过“城市的皮肤”再与“我”的肌肤合而为一。
所以,我们的展示空间将从传统意义上的“展厅”中扩展到作为“皮肤”概念的城市的各个方面,大型电子信息展示屏、路牌、灯箱、路面、城市的天空、传统意义上的信息载体(报纸、电视等)。而作为“内肌肤”概念,就像我们的体腔内壁的腔膜一样,我们作品还有可能延伸到艺术家、普通市民的家庭内部。在这个意义上,传统意义上的“展厅”的概念也将可能是作为“体腔内壁”的概念来出现的。同时,互联网作为城市机能的新的知觉方式,也将参与到这个展览的作品出现方式中。
①梅洛—庞蒂 《知觉现象学》
②赵敦华 《现代西方哲学新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