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贺说,其实这就是一种变相送钱的方式。“这件假古董,被同一个企业家买了5次,送给不同的官员,最后又回到了这个古玩店老板手里,而古玩店老板本人不费力气赚到了5次中间费,加起来也是一个天文数字。”
郑贺说,这就是实实在在发生在他身边的事,这样有“前途”的工作,也是现在不少古玩店的重要业务之一。
蹊跷的是,这些收受礼物的官员,为什么都会把这件假古玩卖回给同一家店呢?
郑贺点破了其中玄机——— 送礼人和收礼人早就知道是赝品,送礼人也会告诉收礼人,什么时候、到哪家店去把这个东西卖出去,价格大概多少。“这个流程三方都清清楚楚。”
在各种“介质”中,古玩作为“面纱”的掩护作用特别突出,究其原因,正是源于古玩价值难以估量的特性。不少收受贵重古玩的官员,之所以敢收价值500万元的古玩,而不敢收500万现金,原因就在于可以“以为是赝品”。
浮石分析说:“收受古玩或者名人字画,最重要的行贿证据就是实物,但是实物却没有明确的定价标准。”即使评估出来很值钱,受贿者也完全可以辩称自己并不知道它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