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笙映画摄影坊,法定代表人是刘霞,成立日期为2009-08-20,注册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5号3栋。
许可项目: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摄影扩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婚庆礼仪服务;礼仪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
文艺创作;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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